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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号文后再无附加万能险 有主险万能险

2017-10-13 分享到:

  规范寿险产品的134号文新规已于10月1日开始实施,各大险企也都陆续推出了符合134号文要求的产品。为外界熟知的万能险,在新旧更替后的产品线中,处于什么位置?

  据采访了解,个险的“年金附加万能”演变为“年金+万能”双主险,平安等已有这类产品;在银保渠道,万能险则较罕见,但仍是银行首推的保险理财。一家万能险大户险企,新出的2款万能险正在银行热销,期限相较此前有所拉长,预期收益率5.2%,保底3%。

  出现“年金+万能”双主险产品

  134号文——即中国保监会《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》,针对寿险产品设计提出了多项规定,其中对市面产品影响最大的有两条:其一是禁止年金、两全保险等快速返还,首次返还必须在产品满5年后,且每次返还不能超过所交保费的20%;其二就是万能险不能作为附加险存在。

  而这个规定于5月份出台,当时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形态是与之相悖的,个险主打形态为“年金附加万能险账户”的产品组合,且返还给保险客户的时间极短,不少产品在第一年就能返还一笔生存金。

  万能险作为附加账户,是为了实现帮助年金主险的生存金等资金增值功能,本意是好的。134号文禁止万能险作为附加险后,如何继续保持能帮客户资金增值的优势?

  在10月1日之前,业内一直有预期,在设计年金产品时,可以继续保留万能险账户,并以主险形式存在,也就是“年金附加万能险账户”演变成为“年金+万能”双主险的形态。

  事实证明,该预期得以成为现实。134号文后,再无附加万能险,但还有主险万能险。

  目前平安寿险等也推出了这类“年金+万能”的双主险产品。

  而值得注意的是,资金进入万能账户时会有初始扣费,如平安产品的扣费规定为初始转入资金扣1%,追加资金扣2%。

  不过,这类产品同时设计了持续奖励机制,来平衡初始费用的扣除。比如,平安产品约定,在满六年后,会奖励前六年累计转入资金的1%,在第七年及以后,奖励前一年转入资金的1%;奖励资金都进入保单账户。不过,奖励只针对初始转入保费,后续追加的保费不在奖励范围内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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